索??引??号 | bm56000001/2023-00001983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广西局 | 发文日期 | 1675982860000 |
名????????称 | 关于对齐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号 | ||
文????????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3号 | 主??题??词 |
关于对齐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号
齐卫:
经查,你在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桂林辅星路证券营业部任负责人期间,存在借用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违背了证券从业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勤勉尽责的执业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亚博足彩app下载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西证监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