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m56000001/2025-00013347 | 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1762824600000 | |
| 名????????称 | 关于对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 文????????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36号 | 主??题??词 | |
关于对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
经查,2024年1月8日,你所为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科技)出具《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2024年3月8日,你所为振华科技出具《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你所为振华科技出具上述法律意见书的行为属于《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亚博足彩app下载令第2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九项、《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亚博足彩app下载公告〔2020〕52号,以下简称《备案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五项规定的证券服务业务,未按照《管理办法》第三条、《备案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五条的规定向中国亚博足彩app下载备案。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所应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加强证券法律业务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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