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m56000001/2022-00019131 | 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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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1671764040000 | |
名????????称 | 关于对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杨继明、张其国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
文????????号 | 〔2022〕71号 | 主??题??词 |
关于对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杨继明、张其国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杨继明、张其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我局对你们执行的山东中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磁视讯或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们存在以下执业问题。
一、业务承接阶段
一是审计业务约定书未签署日期,审计项目小组独立性评估表、审计人员独立性声明均未填写日期。二是初步业务活动底稿显示,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认定不一致。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二、风险评估阶段
未对利润表所涉科目变动情况执行分析程序。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三、实质性程序阶段
1.货币资金审计方面。一是现金盘点表未填写盘点日期,未见监盘人签字。二是未对部分未回函银行账户执行替代程序。三是未对部分回函不符事项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四是未对部分函证过程保持有效控制,未核对回函联系人、联系方式是否与发函联系人、联系方式相一致。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2.往来款等科目函证方面。一是未对部分询证函核对回函联系人、联系方式是否与发函联系人、联系方式相一致。二是未对部分未回函事项执行替代程序,部分替代程序执行不到位。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12号——函证》第十四条、第十九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3.应收账款审计方面。一是公司以地区作为部分应收账款核算主体,你们未关注该异常情况并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二是未对审计调减相关应收账款执行恰当审计程序。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4.预付账款审计方面。未对大额审计调增预付账款事项执行恰当审计程序。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5.其他应收款审计方面。一是未对其他应收款较大发生额及余额执行恰当审计程序。二是未对个人其他应收款函证过程实施有效控制。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6.固定资产审计方面。一是未对本期折旧账面计提金额与测算金额的显著差异说明原因并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二是未就固定资产询证函寄送方与被函证方不一致的情况进行原因说明,也未对函证全过程予以有效控制。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十条、第十三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7.其他非流动资产审计方面。未关注大额待抵扣进项税并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8.借款审计方面。在公司截至2020年底存在多笔逾期借款的情况下,你们未执行借款利息测算审计程序。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9.应付账款审计方面。一是未就大额供应商执行检查合同、采购订单、入库单等相关资料。二是未对部分大额应付账款冲抵工程物资执行恰当审计程序。三是未完整记录个别大额应付账款的跟函过程。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10.应付职工薪酬审计方面。你们未分析、查验公司人均工资计提金额较上期波动较大的原因。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11.其他应付款审计方面。未对其他应付款较大发生额及余额执行恰当审计程序。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2.长期应付款审计方面。未对部分大额长期租赁款余额执行函证程序,也未说明不执行的原因。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一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3.业务收入审计方面。一是未对2020年新增大客户保持合理职业怀疑,未检查销售发货单、物流单、销售发票及验收单等证明销售收入实现的相关证据。二是未关注公司帮教业务销售及收款模式合理性。三是未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第十五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4.期间费用审计方面。未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执行截止性测试。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方面
一是工作底稿中收录的管理层声明书未签字、未填写日期和索引号。二是个别工作底稿存放错序,部分工作底稿缺少索引号或索引号不全。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书面声明》第十三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你们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有关要求,违反了中国亚博足彩app下载《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亚博足彩app下载令第161号)第六条的规定。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亚博足彩app下载令第161号)第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现要求你所质量控制管理合伙人、审计业务主管合伙人、签字会计师于2023年1月6日下午15时接受山东证监局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