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m56000001/2025-00014638 | 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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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1765235160000 | |
| 名????????称 | 关于对上海名传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晋君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 文????????号 | 沪证监决〔2025〕255号 | 主??题??词 | |
关于对上海名传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晋君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上海名传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晋君:
经查,2025年6月12日,上海名传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98118344E,以下简称“名传股份”或者“公司”)取得中青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国际”)85%的股权,对应中青国际4,25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超过50%,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未就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亚博足彩app下载令第227号)第五条、第十四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亚博足彩app下载令第227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名传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高晋君作为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六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高晋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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