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m56000001/2024-00003968 | 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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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1713481449000 | |
名????????称 | 关于对李安平、刘长禄采取出具警示函并责令定期报告措施的决定 | ||
文????????号 | 〔2024〕9号 | 主??题??词 |
关于对李安平、刘长禄采取出具警示函并责令定期报告措施的决定
李安平、刘长禄:
前期,我局对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东制药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的违规事项,涉及金额7,114万元。2023年3月3日,我局下发了《关于对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李安平、周红军、刘长禄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号,以下简称前次监管措施),要求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并披露整改报告。2023年3月21日,振东制药披露《关于对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的公告》,称前述资金占用事项已整改完成。
经我局督促自查及检查发现,振东制药仍存在以下资金占用事项:
一、2023年5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自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已解决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自查发现存在控股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东集团)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涉及金额4600万元,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发生于2019年12月-2021年3月,公司未在2019年至今的年度报告及2021年至今的半年度报告中对该事项进行披露。
二、经我局检查,2018年2月-2021年8月,公司通过向其员工出借款项、向供应商预付原料采购款、预付推广费用等形式,将资金转出至相关个人和供应商,并最终转入至公司控股股东振东集团,金额共计5130万元。经查,前述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公司未在2018年至今的年度报告及2021年至今的半年度报告中对该事项进行披露。
振东制药多次发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且未披露,同时在我局下发前次监管措施后对资金占用事项披露仍不充分,反映出振东制药独立性不足,付款审批和内部借款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李安平作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履行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内部控制等作为上市公司“关键少数”的职责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控股股东及上市公司有关人员从事资金占用行为,未督促公司充分披露资金占用事项。刘长禄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资金支出未实施有效管控,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有关人员利用内部借款、预付款项等方式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的违规行为。
李安平、刘长禄作为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对公司资金占用未披露的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亚博足彩app下载令第40号)第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亚博足彩app下载令第182号)第四条规定。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亚博足彩app下载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亚博足彩app下载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李安平、刘长禄采取出具警示函并责令定期报告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现要求你们认真汲取教训,强化规范运作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再次发生,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同时,要求你们对如下事项进行定期报告,并提供证明材料:
一、李安平在2024年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每月末向我局书面报告以下内容:一是在董事长职责范围内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所采取的措施;二是在董事长职责范围内对公司对外资金支出的管控情况、对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有关机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三是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的情况。
二、刘长禄在2024年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每月末向我局书面报告以下内容:一是在财务总监职责范围加强公司与财务会计有关的内部控制、提高与财务会计有关规范运作水平所采取的措施;二是在财务总监职责范围内对公司对外资金支出的管控情况、对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有关机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三是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的情况。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2024年2月26日